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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晴,女,1991年生,身份证号码 13062519910414****
赵晴于2012年12月6日进入保定市好联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职位网站美工,试用期结束后与公司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协议有效期2年,赵晴应工作至2015年2月2日!
2013年6月28日,员工赵晴在没有通知公司领导以及没有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不辞而别,公司领导多次电话联系其本人都未能接通电话,其行为恶略,且已经违约,按照双方约定以及违约时间和给公司为培养该员工所付出的努力,和该岗位缺失造成的严重后果,好联公司决定处以违约金2000元
此外员工赵晴没有按照公司管理规定以及就业协议约定对工作进行交接班处理,导致www.zhengyuchina.com www.dapuchina.com 等负责项目受到损失,并且该员工日常工作中,多次违反公司规定,QQ聊天,并对聊天记录全部删除,在计划离职前恶意请假,其行为极其恶略,并在“不辞而别”前的工作期间消极怠工,这些行为不仅毁坏了个人声誉也对公司造成很坏的影响和损失,基于以上几点,做出1000元罚款的决定。公司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该员工行为应该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负责,应该为公司的损失负责,因为你不仅代表你的学校,也代表了你个人的诚信度,希望你本人看到公司决定后积极与公司联系解决问题。
------好联公司 201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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